去就業服務中心登記~失業給付!

2008011708:13

今天下午到桃園的就業服務中心
原來非自願離職要領失業補助
需先到失業中心登記--失業
要帶
1. 公司開立的離職證明書正.影本
2. 身分證正.影本
3. 印章
4. 預撥款的銀行存摺正.影本
我1/17登記 1/31要先回去報到
14天內提供1家公司的應徵證明
就開始有領失業補助金的資格了
約5各星期錢才會撥入戶口~
每個月回失業服務站報到.並且提供2家的應徵證明
可以連續領6個月~
如果2/1找到工作上班那1/31的認定一樣有效
就可以領到1個月的失業補助金
如果工作滿3個月 還可以在申請5個月的提早就業補助金
恩~勞保的福利其實還不錯!
不過還是希望不要用到比較好!
但遇到了就是要去面對阿~
加油!